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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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全省教育系统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深入推进“两个行动” 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和学校整体工作布署,现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实验室存在的安全隐患。具体要求如下:

一、排查重点

危险化学品安全实验设备(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生物安全、危险废物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电气安全、实验操作安全等为检查重点,全面查改问题隐患。

二、具体要求

1.危险化学品安全。根据实验室管理处网站公布的常见危险化学品配伍储存禁忌说明,合理储存易制毒、易制爆、易燃等危险化学品,检查易制毒、易制爆等管制类化学品采购、储存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实验室是否有我校原则上禁止使用和储存的剧毒品、爆炸品气体钢瓶使用管理及其安全附件是否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健全完善;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管理人员是否进行相应的安全知识和应急能力培训等。

2.实验设备(特种设备)使用安全。各学院务必加强对安全风险较大的实验设备的检查,特别是高电压设备、高温高压设备、超低温设备、起重设备、易燃易爆设备等的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置方案是否健全完备,使用人是否严格遵照各项安全规定执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

3.生物安全。检查实验动物是否从有资质公司采购;是否在符合开展生物实验的场所进行实验;是否按相关规定处置动物尸体等。

4.危险废物安全。检查危险废物是否分类收集、安全存放、定期处置等。

5.防护设施安全。实验室安全设施及个人防护器材的配备是否充足有效;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等设施设备运行状况是否正常等。

6.电气安全。电气线路、管路铺设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检测;是否存在用电负荷超额、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

7.实验操作安全。实验室是否制定危险性实验操作规程,师生是否熟悉所涉及的危险并严格遵照规程进行实验,掌握应急处理措施。

三、检查方式

1.学院自查(12月18日-20日)。各学院组织检查组认真做好本单位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建立实验室安全隐患动态台账,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

2.学校督查。学校将采取飞行检查的方式,检查安全隐患排查落实情况和整改情况。

联系人:郭敏,联系电话:82190708

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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