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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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提高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大型仪器设备是用于探索未知世界、发现自然规律、实现技术变革的复杂科学研究系统,是突破科学前沿、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重大科技问题的技术基础和重要手段。为进一步提高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现将我校大型仪器设备有关事项重点通知如下:

1.国家历来都十分重视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2014年12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对提高大型仪器设备使效益和向社会开放进行了部署。教育部早在2000年就下发了《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教高【2000】9号)《高等学校贵重仪器设备效益年度评价表》(教高司条函【2000】010号)文件,明确规定了通用设备年使用机时必须达1400小时以上,专用设备和04类机械类设备年使用机时必须达800小时以上。

2.学校为了加强和提高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下发了《东北林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运行管理办法》(东林校教

〔2014〕9号)文件,对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体制、收费标准、收入分配、日常管理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同时,学校搭建的大型仪器设备共享预约网络平台也于本学期正式投入使用,要求全校所有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必须通过网络平台进行预约使用。今后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情况数据将直接在网络平台上进行统计。

3.根据《关于报送2014-2015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5】19号)文件要求,经过各单位的统计、填报,全校2014-2015学样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情况已经统计完成,经统计、汇总后发现部分单位部分大型仪器设备上一学年使用机时未达800小时甚至使用机时为0,烦请各单位进一步对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机时进行确认,对上一学年使用机时未达800小时的大型仪器设备做出书面说明,说明未达标准的原因,由分管领导签字并盖所在单位公章,于10月16日前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文博楼 207 室)。

4.近几年来我校大型仪器设备台套数逐年增加,使用效益也在不断提高,但仍有部分大型仪器设备使机时未达标准。9月份教育部开展的直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检查中,专家组明确提出“部分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未达标准机时,使用效率较低” 。下一步学校将针对全校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出台相关制度,对于无正当理由使用机时未达标的大型仪器设备所在单位,学校将采取限制购买大型仪器设备、调拨等措施。

请各有关单位重视和加强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

联系电话:82190121 联系人:刘广平、谭盛男

附件:各单位未达标准机时大型仪器设备表

备注:我校大型仪器设备均按照专用设备统计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分析测试中心)

2015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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