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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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林业大学关于开展星级安全实验室评比的通知

为了推动实验室安全文化建设,促进实验室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增强师生安全意识,营造环保、健康、安全的实验环境,保障教学科研工作有序开展,学校决定开展“星级安全实验室”评比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属东北林业大学备案的教学、科研实验室及分析测试中心的每间实验室(具体某房间)均可进行申报。

二、申报条件

1.承担一定的教学科研实验任务;

2.存在一定的客观安全风险;

3.具备相应实验室安全资质及软硬件条件;

4.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有特色和亮点;

5.符合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相关要求(此项随国家、部省要求实时更新);

6.实验室连续两年内无安全事故发生,能够积极配合各类实验室检查并及时完成整改工作;

7.申报实验室的安全负责人积极参与学校的实验室安全工作和活动。

三、评选程序

评选方式:评选分为单位推荐、专家现场评审、评审答辩环节。

1.单位推荐:实验室根据评比条件自主向所属单位申请,填写《东北林业大学“星级安全实验室”推荐表》(附件1),并根据《东北林业大学“星级安全实验室”评选标准》(附件2)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实验室实景电子版照片3张。各单位组织初评并公示后向学校推荐,每个单位推荐名额不超过2个,无符合条件者可不推荐。

2.评审答辩:参赛实验室准备视频(5分钟左右),展现实验室风采,评委现场提问并评分。

3.专家现场评审:本着宁缺勿滥,择优评定的原则,学校组织专家组到参赛实验室现场按照申报条件进行评审。

4.2021年度“星级安全实验室”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具实名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向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反映,匿名举报不予受理。

四、奖励形式

“星级安全实验室”每年评选一次,评选名额不超过10个,对评选出的“星级安全实验室”给予授牌表彰,每个实验室奖励5000元星级安全实验室基金,用于实验室安全文化建设及个人贡献奖励,奖励资金由学校实验室安全专项经费统筹列支。已获得“星级安全实验室”称号的实验室2年内不再重复申报。

五、日程安排

5月19日—6月11日 学院组织评审,确定推荐名单;

6月底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

请各单位于6月11日下班前将《东北林业大学“星级安全实验室”推荐表》(领导签字、盖章)和《“星级安全实验室”推荐汇总表》(附件3)(盖章)报送至综合办公楼604室,联系人:郭敏,电话82190075。

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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