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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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提示

各学院:

为确保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平稳运行,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对实验室安全工作提示如下:

1.7月12日前,各单位要对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细致地安全检查,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消除各类隐患,特别是重点隐患区域要确保安全,并做好检查记录。

2.没有实验任务的实验室要在放假时将门窗锁好,并张贴封条,假期期间一律不得私自进入,如果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学院主管领导申请,经同意、批准后方可进入,如私自进入出现问题按相关规定追责。

3.有实验任务的实验室需报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备案,并于7月12日下班前将《学院实验室使用情况统计表》(附件)报送实验室技术安全科(纸件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30623347860@qq.com)。

4.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要做到“一实验室一方案”,每天都要有教师值班监督,负责安全工作,人员进出要严格执行扫码、测温和登记制度,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不得将实验室交由学生(包括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独立开展实验,不得从事营利性以及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活动。

5.要对实验环境与实验项目进行风险评估,要根据实验内容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督促学生做好个人防护,风险评估和教育培训要有相关记录。实验室内至少两人同时在场才可开展实验,实验期间不得离开实验室。所有人员离开实验室前要做好“四防、四关”工作,四防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四关即关好门窗、水、电、气。

6.所有仪器设备(特别是特种设备)使用前要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不使用时应断电并保存于安全地点,不要放在公共区域;正在使用的气瓶(钢瓶)务必妥善放入气瓶柜或采取固定措施固定,以免碰撞或倾倒;不使用的气瓶或因实验需要使用完毕的气瓶,务必确保总阀被关闭,以防气体泄漏事故发生。

7.易制毒、易制爆、易燃(如乙醇、石油醚、乙醚)等危险化学品,必须严格执行“五双”(双人保管、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领退、双人使用)制度。

8.实验废弃物(尤其是废液)要按规定贴好标签置于安全区域,不得将有害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

9.实验室所有房间均须配有应急备用钥匙,专人保管、集中存放、统一管理、方便取用。

10.各实验室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保持镇定,确定发生事故类型,及时拨打相应的报警电话,并立即向学校保卫处和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等部门报告。

(1)应急措施注意事项:

致电求助时应说明:①事故地点;②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③你的姓名、位置及联系电话。

(2)发生紧急事故时,应按下列优先次序处置:①保护人身安全,即本人安全及他人安全;②保护公共财产;③保存学术资料。

(3)重要电话号码:

①火警电话:119;②匪警电话:110;③医疗急救:120。

(4)实验室安全事故,同时报以下部门:

①保卫处报警电话:82192110;

②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电话:82190708。

联系人:郭敏,李凯

联系电话:82190708,82191305

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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