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科信厅函〔2023〕5号)文件要求,学校第四次校长办公会会议研究决定设置实验室专职安全员岗位,现面向校内公开招聘,具体岗位及要求如下:
一、岗位及数量
实验室专职安全员岗位4个,首批在林学、材料、化资、生命学院派驻实验室专职安全员。实验室专职安全员编制纳入所在学院,原则上受聘实验技术岗位,非实验技术岗位人员受聘此岗位的,可继续聘任在原岗位系列,执行学校岗位绩效工资。
二、应聘条件
1.应聘者为校内在编在岗人员(含人事代理人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5周岁(出生日期为1978年1月1日以后)。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修养。
3.热爱岗位,安全意识和责任心强;全职投入实验室工作。
4.有实验室管理经验,具备林学、材料、生物、化学或安全管理等相关学科专业知识背景。有丰富实验室安全管理经历或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质者可择优。
5.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文字处理能力且能够熟练运用各类办公软件。
三、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学校有关实验室安全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或参与拟订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组织各实验室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并检查、监督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2.组织对新建、改建、扩建、调整使用实验室,以及新增实验项目、新增风险的现有实验项目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报送至相关部门审定和备案。
3.组织实验室日常巡查和安全检查,组织接受相关管理部门有关实验室安全的检查、评估与考核;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建立台账,提出改进安全管理建议,督促和指导实验室采取整改措施,并跟踪整改工作成效。
4.组织或参与实验室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
5.负责实验室重要危险源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检查监督从业人员资质、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实验安全规程和防范措施执行情况,落实实验室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6.定期检查实验室防护用品与装备、应急物资的有效性;定期组织实验室安全应急演练;实验室发生紧急情况时,根据规定程序,组织人员疏散,做出正确应急处置。
7.整理和归档实验室安全工作相关档案。
8.按照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和学院要求完成实验室其他工作。
四、岗位待遇
确定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东北林业大学实验室专职安全员岗位设置与考核实施方案》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五、应聘方式
应聘人员需经现工作单位同意后,填写《东北林业大学校内公开招聘报名审批表》,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邮件标题:应聘+姓名)。
联系人:郭敏
联系电话:82190708
电子邮箱:306238460@qq.com
报名截至:2023年5月22日。
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