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全面推进实验室工作改革,培育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提升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水平,学校决定组织实验室建设管理与实验技术开发项目2024年立项申报与2023年中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4年项目立项申报工作
1、申报人员
从事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实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以及承担实验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
2、立项范围
实验室信息化建设、实验技术队伍建设、大型仪器开放共享、仪器设备软硬件自主研发、自制仪器设备及实验装置的研究开发与技术改造、实验技术与测试方法的研究和开发、实验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改革研究与实践。详情见《2024年度实验室建设管理与实验技术开发项目指南》(附件4)。
3、申报要求
(1)申报的实验室建设管理与实验技术开发项目经各学院组织专家初审、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填写《实验室建设管理与实验技术开发项目申报推荐表》(附件3)择优推荐报送学校,每个学院推荐2-3个项目,学校不受理个人申报项目。
(2)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组评审确定准予立项项目,项目负责人准备PPT汇报材料参加答辩(不超过5分钟),全校每年立项项目总数不超过10项。
(3)准予立项的实验室建设管理与实验技术开发项目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实施,每个项目的研究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1万元,最终立项金额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鼓励学院提供配套经费支持。项目研究过程中需提交中期进展报告(提交时间以通知为准),项目结题前经费使用比例为80%。
(4)项目经费可列支实验设备费、材料费、研究成果出版费、差旅费等费用。其中元器件或材料的采购需按学校相关采购管理规定执行,差旅费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20%。
4、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将项目申报的纸质材料(申报书一式3份,推荐表1份)经学院签署意见后于2024年12月27日下班前统一报送至实验室管理科(综合办公楼604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435594089@qq.com。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二、2023年项目中期考核工作
根据《东北林业大学实验室建设管理与实验技术开发项目管理办法》,学校组织开展2023年实验室建设管理与实验技术开发项目(附件5)中期考核工作。
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东北林业大学实验室建设管理与实验技术开发项目中期报告书》(附件6),说明已取得的成果、研究存在困难、下一步研究计划以及经费使用情况。
请各学院将中期考核的纸质材料(中期报告书一式2份)经学院签署意见后于2024年12月27日下班前统一报送至实验室管理科(综合办公楼604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435594089@qq.com。
联系人:郭敏
电话:82191636
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