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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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排查治理实验室安全隐患的通知

各学院:

请各学院务必根据《2025年春季学期实验室安全工作提示》的要求,深入排查并治理实验室重要危险源、应急防护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同时还要重点关注以下问题:

1.实验环境。合理利用实验空间,保持实验室干净整洁,清理无主或已没有实验价值的实验材料;清理过期化学品、可燃物(纸箱等)、实验室废弃物以及报废的仪器设备;清理实验区、学习区、公共区域存放的无关个人物品,特别是充电宝、电热宝、加热坐垫等。

2.用电安全。对于非使用状态的仪器设备要及时断电,因特殊原因不能断电的设备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及时更换实验用供电设施(UPS不间断电源)的老化电池。严禁擅自改装电气设施、私拉乱接电线,不得违章动火、用电;严禁在实验室内违规使用各类取暖设备,避免电路超负荷;禁止在实验室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其充电。

3.消防安全。根据实验要求配备合适的消防器材,并确保其有效,消防器材设施不得遮挡、堵塞或挪作他用,消防标识清晰可见,消防通道保持畅通。

4.应急预案。各实验室要结合实际,针对存在的具体风险类别,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具有可操作性。要配齐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应急装备并保证有效。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隐患治理,扎实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强化实验室安全培训与演练,使师生知晓实验风险、遵守操作规程、熟知应急措施。

3月20日前将隐患排查情况和亟待解决的问题整理汇总,经分管实验室工作领导签字后报送实验室管理处。

报送地点综合办公楼604室,联系人:郭敏,电话:82190708。



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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