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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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提示

各学院:

暑假临近,为保障假期实验室安全稳定运行,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现就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提示如下:

一、强化安全责任落实

各学院须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明确各级安全责任人。学院主要负责人为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领导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实验室负责人对本实验室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将安全责任细化至每位实验人员。同时,督促全体师生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责任层层压实、落实到位。

二、全面开展安全检查

放假前,各学院要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实验室安全检查。重点排查24小时运行设备、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气瓶、特种设备、高温设备等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妥善解决,消除安全隐患。假期安排专人对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按照分级分类要求进行定期检查巡查。

三、严格执行安全准入

假期期间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每天须安排教师值班监督,负责安全管理,人员进出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严禁学生(包括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独立开展实验,禁止在实验室内开展营利性或与科研教学无关的活动。

四、开展安全风险评估

开展实验前,须对环境与项目进行安全风险评估,针对实验内容开展专项安全教育并留存记录。实验时至少两人在场,实验期间不得离开实验室。所有人员离开实验室前要做好“四防、四关”工作,四防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四关即关好门窗、水、电、气。

假期非必要不安排过夜实验及高危实验(含危险性大的实验或使用毒性强、安全风险大的化学品、生物制品等危险物品)。确需开展的,须制定专项应急方案,经学院审批备案后方可实施。

五、规范施工改造安全管理

暑假期间,涉及装修、改造、设施维修的实验室,须明确现场安全责任人,重点加强水、电、消防的安全管理,提高安全防护意识和紧急救助能力。

六、其他注意事项

本学期最后一次上门回收危险废物时间为7月11日,请各学院提前做好废弃物分类整理与转运准备,严禁实验室违规堆放危险废物。

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强化责任担当,确保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平稳有序。如遇实验室发生安全事故,要保持镇定,明确事故类型,立即向学校保卫处和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等部门报告,并根据情况及时拨打报警电话。

(1)致电求助时应说明:

①事故地点;②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③你的姓名、位置及联系电话。

(2)实验室安全事故,同时报以下部门:

①保卫处报警电话:82192110;

②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电话:82190708,82191305。

联系人:郭敏,李凯

(3)重要电话号码:

①火警电话:119;②匪警电话:110;③医疗急救:120。

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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