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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实验室废弃物分类处理的安全提示

为避免保洁人员在清理教学楼内垃圾桶时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根据《东北林业大学实验室技术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和《东北林业大学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规定,针对实验废弃物分类处理温馨提示如下:

1.剧毒化学品及不明物、高危化学品、一般化学品、一般化学废液、废化学品污染的固体废物(包装物、空瓶等)、生物危险废弃物、电离辐射危险废弃物等统一由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联系专业环境技术服务公司处理,不得私自遗弃。

2.除以上提到的实验室危险废弃物以外的一般废弃物必须按照环卫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对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的废弃物进行适当处理,特别是各类玻璃器皿、锐器物等予以适当的包装,并要做好必要的提示,以免造成人员受伤。

3.无害化处理过的试剂空瓶要统一规范装箱,并粘贴“已处理”标签,整齐放置于生活垃圾回收处。

学校屡次发生实验室废弃物伤人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请各单位以此类事件为鉴,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举手之劳就能让他人免受伤害,平安校园,你我有责。

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

2019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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