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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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东北林业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学校决定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进行全生命周期的管控。为了简化工作流程,学校搭建了“东北林业大学危险化学品管理平台”,取消纸件报送审批过程。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包括气态、液态和固态化学品。凡是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的化学药品,我校将对其采购、储存、领用到处置的全过程进行严格监管,力争实现危险化学品“零库存”管理目标。现将相关要求予以明确:

采购:危险化学品必须在“危化品管理系统”发起采购申请,并经线上审核批准后,选择经学校批准有资质的供应商供货(详见附件1危险化学品管理系统使用说明)。危险化学品中的管制类化学品,如剧毒、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到相关部门办理报批手续后统一采购。非管制类化学品通过管理平台随时订购,随时送货至实验室,尽可能做到危险化学品“零库存”,降低危险化学品因存储带来的安全风险。

储存:危险化学品要存放在条件完备的专用仓库、专用储存室(柜)内,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存放地必须与申请一致,并建立入库登记制度。危险化学品中的剧毒、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要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规定50平方米的实验室,存放危险化学品总量原则上不应超过100L或100kg,其中易燃易爆性化学品的存放总量不应超过50L 或50kg,且单一包装容器不应大于20L或20kg”)

领用:各单位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的领用和使用管理,遵循“即领即用”、“用多少领多少”的原则,严禁在实验室超量储存,并建立危险化学品动态台账,记录使用人、使用方向和数量。定期对库存化学品进行清点。

处置: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必须分类收集、存放,定期交至学校危险品中转库贮存,统一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处置,不得私自处置。

管制类化学品采购申请报送时间截至到2019年4月12日

由于该系统刚刚测试完成,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小问题,请各位老师予以谅解,并及时将问题反馈到实验室管理科,我们将持续不断地优化和改进,提升服务和管理水平。实验室管理科电话:82191636。

附件1:危险化学品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附件2:危险化学品管理流程

附件3:危险化学品目录

附件4: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

附件5: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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