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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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优化仪器设备购置业务流程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意识,简化工作流程,建立信息化业务审核模式,让数据多跑路,师生少跑腿,实现一项业务“最多跑一次”的服务目标,从根本上解决设备购置业务办理过程中的“报销繁”问题。经学校研究决定,即日起对现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及行政办公类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申购及验收业务流程进行优化,并启动线上审核流程。

1.设备申购业务:取消原线下审核流程中“申购单位”、“经费主管部门”、“计划财务处”三个审核节点,业务流程调整为“发起申购-经费负责人-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并将审核节点移至信息系统线上完成,取消线下纸质单据签字审核环节。

2.设备验收业务:原设备验收业务流程不变,取消该业务原纸质“验收报告单”职能部门审核环节,验收完成后将纸质的“验收报告单”拍照上传至系统即可,全部审核节点移至信息系统线上完成。

3.财务报销业务:设备购置借款业务,持系统打印的“仪器设备购置申请表”至计划财务处办理借款业务即可,不需再经线下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签字审核;设备购置报销业务,持“国有资产入库单”及税务发票至计划财务处办理财务报销手续即可,不需再经线下实验室与设备处管理处及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签字审核。

具体业务办理流程如下:

校内教职员工可通过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登录,进入“数字东林”,依次进入“业务应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购置申请”或“验收业务”,发起相关业务办理,并可随时查询业务办理进度。同时,关注系统内个人微信,可实现微信端业务审核功能。

由于该系统刚刚测试完成,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可能会出一些小问题,欢迎广大教师提出意见和建议,我们将持续不断地优化和改进,不断提升服务和管理水平。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计划财务处

2019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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