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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林业大学关于开展自制仪器设备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有关单位:

实验仪器设备的自行研制,对促进实验室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是更新实验项目与内容,提高实验教学水平,增强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业务能力的重要手段,学校决定继续开展自制仪器设备立项工作。

一、申报指南

学校主要支持自行研制的实验仪器设备,范围包括:

1、实验教学、科学研究所必需,而市场上没有满足使用要求的定型产品;

2、市场上有同类定型产品但价格昂贵,自制能节约经费的;

3、自制仪器设备在性能上比现有同类定型产品有重大改进,有利于更新实验项目和实验内容。

二、申报条件

以实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为主,鼓励教师立项,在校研究生和本科生也可参与申报。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研究内容须与实验教学密切相关,根据学科、专业发展的实际需要进行立项。

2、研究目标、预期成果应以研究内容与经费预算为依据,实事求是,并具有可考核性,每个项目学校资助2000-5000元,鼓励学院提供配套经费支持。

3、项目负责人应熟悉实验教学规律,了解实验技术研究领域的发展趋势,在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中有较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4、优先资助学生受益面大的项目。

5、项目研发时间原则上为一年,每个学院申报项目数不得超过五项。

6、2012年申报的自制仪器设备项目未结题的不允许再次申报。

四、申报方式

在校园网主页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二级网站下载《东北林业大学自制仪器设备项目申报书》,于2015年6月15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综合办公楼604室)。联系人:刘莉,联系电话:82190231。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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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东北林业大学自制仪器设备项目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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