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室:
根据哈尔滨海关文件哈关稽发【2011】349号文件《哈尔滨海关关于对进口减免税货物进行核查的通知》精神,学校决定对我校2007年度到2010年度的进口仪器设备进行核查,现将有关核查的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核查内容:
减免税进口货物安装地点、使用情况、设备功能。
二、核查方式和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对本单位的进口减免税货物根据下发的《东北林业大学2007-2010年度进口减免税货物核查表》要求填报各数据项,核查完成之后,请于2011年7月13日下班之前将核查表上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设备科(综合楼513)。同时请发电子版文件到SYSSBC@NEFU.EDU.CN。联系电话:82190091
特此通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1-7-6
点击下载浏览《东北林业大学2007-2010年度进口减免税货物核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