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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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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林业大学关于开展实验技术开发和自制设备研发工作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的精神,为学校实践育人和大学生创新活动提供良好平台,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学校决定开展实验技术开发和自制设备研发的立项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项目申报指南

实验技术开发是指开发现有仪器设备新的使用功能、新的实验方法和新的实验项目。自制设备研发是指结合学科、专业特色,实现自主创新和特色实验项目的实验设备研究与开发。

二、申报条件

以实验技术人员和实验室管理人员为主,鼓励教师立项,在校研究生和本科生也可参与申报。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研究内容须与实践教学密切相关,根据学科、专业发展的实际需要进行立项。

2、研究目标、预期成果应以研究内容与经费预算为依据,实事求是,并具有可考核性,每个项目学校资助2000-3000元,鼓励学院提供配套经费支持。

3、项目负责人应熟悉实验教学规律,了解实验技术研究领域的发展趋势,在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中有较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4、优先资助学生受益面大的项目。

5、项目研发时间原则上为一年,每个学院申报项目数不得超过五项。

6、项目负责人填写申报书,所在单位填写汇总表。

四、申报方式与时间

在校园网主页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分析测试中心)二级网站下载《东北林业大学实验技术开发与自制设备研发项目申报书》和《“实验技术开发和自制设备”项目申报汇总表》,并于2012年5月30日前将纸质版(三份盖章)和电子版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分析测试中心)实验室管理科(综合办公楼511室)。联系人:秦凯伦,联系电话:82190079。

特此通知。

点击下载东北林业大学实验技术开发与自制设备研发项目申报书

点击下载实验技术开发和自制设备项目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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