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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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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2009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评审数量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评审工作的补充通知》(教高〔2007〕10号)指导性规划的安排和目前建设的实际情况,2009年在全国本科高等学校范围内开展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申报评审工作,其中涉及我校的有土建类、交通运输类、农林工程类,此三类全国计划评审数量为土建类10个、交通运输类6个、农林工程类6个。

二、具体申报材料与要求

2009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和相关支持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制成WORD(OFFICE 2003版本)文件1个,《申请书》见附件。

2.实验教学中心总体情况视频文件。其中应包括实验教学中心各实验室设备与环境的全貌。视频文件制成不超过20分钟的ASF或WMV格式流媒体文件,分辨率640*480。

3.学校和实验教学中心制订的相关政策措施、规章制度等文件。文件目录及所有文件制成1个PDF文件。

4.典型教学案例视频文件。包括特色实验项目、实验课程等。案例不超过3个,每个案例分别制成不超过15分钟的ASF或WMV格式流媒体文件,分辨率640*480,并将视频案例简介制成1个PDF文件。

5.典型自编教材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教材目录及所有教材制成1个PDF文件。

6.典型多媒体课件及其简介。课件要求可在浏览器环境播放,课件简介制成1个PDF文件。

7.其它有关材料。

以上1—7项制成CD-R(650M/720M)光盘,光盘数不超过2张。要求光盘中各项电子文件分目录存放。

电子文件命名规则为:学校代码_实验教学中心类别代码_电子文件目录名_序号。东北林业大学学校代码为:10225。实验教学中心类别代码土建类:8;交通运输类:15;农林工程类:20。申报材料的1—7项电子文件目录名依次为:a、b、c、d、e、f、g;序号从1开始,第4、6项电子文件中的简介文件序号为0。例如:东北林业大学林学实验教学中心第2个典型教学案例视频文件应命名为:10225_2_d_2.asf。

三、申报程序

1.各教学单位根据申报要求,联合相关单位进行整合申报或者单独申报,并进行《申请书》的撰写工作,于5月27日前将《申请书》打印文稿及电子稿上报学校,由学校进行初步评审。

2.经学校初步评审后,由学校确定申报实验中心,并统一报送黑龙江省教育厅评审。

3.经省教育厅评审、确定上报的实验中心,严格按照“具体申报材料与要求”认真制作各种相关支持材料(如录制各种视频文件等),制作完成后交由省教育厅统一上报教育部。

联系人:陈立君

电 话:82190079

材料报送地点:综合办公楼511室

实验室设备管理处与分析测试中心

2009年5月13日

点击下载《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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