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

通知公告

网站首页 > 正文

关于报送本学期低值易耗品购置计划的通知

各实验室:

请各实验室根据本学期教学、科研等任务的需要,结合上学期实际消耗情况,本着节约的原则,进行综合平衡,填报《东北林业大学低值易耗品购置计划表》,经实验室主任签字,主管院长(部门领导)批准签字后,于3月10日前报送实验室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具体要求如下:

1.要从本学期教学、科研实际出发,力行节约、计划切实可行。

2.低值易耗品要按A.药品类;B.电子类;C.玻璃、仪器类;D.日常备品类进行分类,每个实验室每一类低值易耗品要分别填报,不同类别低值易耗品不得填于同一表内,有特殊要求的低值易耗品要标注清楚。

3.低值易耗品购置计划必须经实验室主任签字和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送,同时须报送电子文件。

4.拟购易制毒化学药品、剧毒、生物病源、放射性等国家有特殊要求的低值易耗品,要单独进行申报。此类药品学校需统一办理购买许可证,一学期只能办理一次,此类药品计划要能够满足一学期教学、科研任务。

5.各单位低值易耗品要严格按照需求申报计划,学校将按照计划执行,严禁各单位随意采购,如自行采购出现安全问题后果自负。

6.学校将根据低值易耗品计划中的化学药品用量,回收实验所产生的有毒、有害废液、废物,由学校统一交由环保局指定企业集中处理。未经学校统一购置的化学药品实验所产生有毒、有害废液、废物,学校不负责处理。

7.其他要求严格按照《东北林业大学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执行。

电话:82190079

实验室设备管理处

2009年3月2日

附件1:东北林业大学低值易耗品购置计划表

附件2: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邮编:150040    版权所有: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分析测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