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

通知公告

网站首页 > 正文

关于开展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现开展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做好教育部专家组到学校进行现场检查的准备工作。

一、检查内容

1.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与实际运行情况,包括:危险化学品管理细则的制定及执行;

2.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与准入落实情况,包括:新入职教师、新进实验室学生及其他外来人员的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

3.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管理情况,包括:危险化学品采购供应商资质备案情况,危险化学品使用台账记录情况,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分类回收情况等;

4.实验室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的配置情况,包括:紧急喷淋、洗眼器等防护设施巡查记录,根据实验需要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设施是否到位等情况;

5.实验室安全演练与应急能力建设情况,包括:根据实验室工作特点开展必要的安全演练,应对突发事件制订应急预案等情况;

6.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包括:落实学院每月一次,实验室每周一次的安全检查情况,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明确隐患整改的负责人和整改完成时间。

二、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以专项检查为契机,做好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认真查找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完善实验室管理长效机制,使实验室做到风险可控,确保安全稳健高效运行。请于11月6日下班前,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自查工作总结(领导签字、盖单位章)报送至实验室技术安全科(综合楼604)。学校将组织实验室安全督查组抽查相关学院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情况。

附件:《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联系人:郭敏    联系电话:82190075

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

2020年10月28日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邮编:150040    版权所有: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分析测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