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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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和黑龙江省教育厅通知精神,确保实验室安全稳定有序运行,喜迎建党100周年,学校将于6月23日至30日开展夏季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重点对教育部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回头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不留死角、举一反三”的要求,检查全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提升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稳定发展。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检查范围为全校教学、科研实验室。

主要检查内容:实验室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实验室管理制度建立与运行情况、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培训情况、实验室危险源管理(危险化学品、实验动物、特种设备等)与检查情况、安全风险较高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实验室安全设施建设与维护情况、实验室安全防护用具配备与更新情况。

重点检查内容: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成效,特别是教育部下达的19个整改项的整改落实情况。

三、工作安排

(一)各单位自查阶段(2021年6月23-27日)

1、各单位对照《关于教育部专家组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情况通报》(见校园网6月7日通知公告),逐一对照,举一反三,深入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工作,不留死角、不存盲区。

2、各单位对自查中发现的隐患建立台账,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短期无法整改到位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

(二)学校检查阶段(2021年6月28-30日)

分管校领导亲自带队,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保卫处、国有资产管理处、校级实验室安全督查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到各学院检查指导实验室安全工作。

具体检查日程另行通知。

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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