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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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温馨提示

为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和校园安全,结合疫情防控形势下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求,温馨提示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实验室安全工作及实验室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疫情防控要求。遵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科研课题负责人和研究生导师要加强对学生的实验室安全教育,确保学生知悉安全防护知识和应急措施。

二、加大检查力度,消除隐患问题

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要做好风险评估,制定风险防控措施,严格执行每日自查制度;没有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应安排人员定期巡查,实验室启用前要做好自查及隐患排查工作。各单位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附件)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做好记录,确保留痕可追溯。

三、加强重点防控,保障安全运行

1.危险实验品:严格按要求规范危险化学品、实验动物等的采购、储存和使用管理。

2.危险废弃物:严格按要求规范危险废弃物收集、包装和标识,加强危险废弃物的暂存管理工作。

3.仪器设备:开展实验活动前应对仪器、设备等进行排查,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禁止带故障运行。

4.基础设施:离开实验室前,确认水、电、气、门窗等的关闭情况。

5.其他:师生进出实验室要做好登记和个人防护;严格按操作规程开展实验活动;危险性实验现场不得少于2人,实验期间不得离开实验室;不得将实验室完全交给学生管理,严禁在实验室留宿。

共克时艰,抗击疫情!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

附件:《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

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

202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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