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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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2023-2025年度教育部修购专项设备购置项目库子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及相关单位:

为科学谋划、统筹推进实验室建设工作,确保实验室建设的前瞻性和连续性,根据教育部2021年度项目库清理工作相关要求,结合2022年实验室建设成效,学校决定启动2023-2025年教育部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设备购置项目的申报工作。请各相关单位根据现有资源配置及实验室建设需求,结合人才培养需要,切实做好项目的论证申报工作。

一、项目申报要求

1、统筹考虑教学科研工作需要与人才培养需要的实验设备投入。设备购置数量要充分考虑满足本科实验教学所需的台套数及其安装条件。

2、根据各单位现行建设规划方案,项目申报额度巨大的应采取逐年购置逐步建设分期执行的思路,有计划的对现有实验室设备进行更新与补充。

3、申请购置的仪器设备必须有具体的实验用房和安置地点,同时综合考虑与已购置设备的配套问题;

4、申请购置的大型仪器(40万以上)必须进行可行性论证,完整填写《大型仪器购置可行性论证报告》。论证组成员需为熟悉所购仪器设备的专家或行业内知名专家(副教授以上)且不少于2名校外专家。

5、申请购置的大型仪器(40万以上)在提交论证报告的同时,需提供本单位现有同类型设备(首台套除外)包含上两年度使用机时的使用情况说明。原则上不接收现有设备使用率不高、共享情况不达标(通用设备≥1400机时/年,专用设备≥800机时/年)的同类型产品购置计划。

6、学校公共服务体系硬件支撑类项目论证申报要求参照实验室建设项目。

7、2023年申报项目需完整填写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涉及到申购大型仪器的需完整填写附件四并提供使用情况说明。2024年与2025年申报项目需填写附件一、附件二(技术参数可选填)。

二、相关材料

1、《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子活动申报书》(附件一)

2、《中央政府改善基本办学条件设备申购表》(附件二)

3、《子活动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三)

4、《大型仪器购置可行性论证报告》(附件四)

三、截止日期

2022年5月30日前电子版发送至973737499@qq.com,纸质版首页盖章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后送至综合办公楼606室。

请各学院及相关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充分调研、科学论证,并按时间要求报送材料,未申报的单位,学校原则上将不再安排设备购置项目。

联系人:刘琦

咨询电话:82190231 13206666767



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分析测试中心)

2022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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