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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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分类分级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加强实验室安全精细化管理,提高安全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将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重点从事后纠正转变为事前规范,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实验室分类分级工作,现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分类分级对象

分类分级实验室包括各类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校内实训(试验)基地等(以下统称为“实验室”)。各实验室以“房间”为单位进行实验室分类分级评定。

二、具体工作要求

1.各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室分类划分和风险等级动态认定工作,制定本学院落实实验室分类分级管理的实施细则,加强对高风险实验室的重点管控和中风险实验室的常规管控。

2.各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专家,依据《东北林业大学实验室分类分级管理办法》,全面辨识、评估各实验房间的危险源种类、数量及危险程度,特别是要摸清危险化学品、气体钢瓶和其他特种设备的现状。

3.《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价表》由学院存档,《实验室危险源信息采集表》《危险化学品存量统计表》需学院盖章、学院领导和专家组签字,纸质版学院留存,电子版(306238460@qq.com)和复印件于2022年6月27日下班前交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备案。

三、工作进度安排

1.各实验室统计危险源(6月2日—6月10日)。

(1)各实验室根据《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价表》(附件1)(一房间一个表)对实验室中存在的危险源种类和数量进行排查,报送所在学院。

(2)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开展危险化学品存量摸底工作,填写《危险化学品存量统计表》(附件3)。

2.各学院认定实验室分类分级结果(6月13日—6月24日)。

(1)各学院组织专家组对实验室报送的所属类别和危险源信息进行审核,确定实验室的类别和危险等级;填写《实验室危险源信息采集表》(附件2)。

(2)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学院对实验室报送的危险化学品存量进行审核。

3.学校复核各学院实验室分类分级结果,并整理备案,形成基础管理数据(6月28日—6月30日)。

联系人:郭敏,李凯

电话:82190708,82191305

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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