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

通知公告

网站首页 > 正文

东北林业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为了切实提升学校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率和开放共享效益,根据《东北林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东林校办[2021]25号),结合财政部、科技部、教育部、黑龙江省科技厅共享工作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全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目的

通过对大型仪器设备管理效益的考核,全面掌握学校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情况,指导二级单位和机组进一步规范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管理;推进二级单位设备全面对外开放,有效提高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率;推广优秀二级平台和机组在大型仪器设备管理方面的成功经验,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同时为科技部、财务部、省科技厅开展的重大科研基础设备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考核工作打好基础。

一、考核对象

(一) 纳入开放共享管理的单台套大型仪器机组;

(二) 具有大型仪器开放共享管理的二级单位。

二、考核范围

单台(套)价值在人民币40万元及以上的教学、科研大型仪器设备(考核设备名单已发至二级单位),本次考核时间段为2021年度(数据统计时间: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三、考核内容

(一)对单台(套)机组,主要考核机时利用、开放共享、服务成效和功能利用与开发等方面(考核指标见附件1)。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

(二)对二级单位,主要考核组织管理、运行管理和服务成效等方面(考核指标见附件2)。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

四、工作安排

本次考核工作采取二级单位自评与学校核评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一)前期准备阶段(6月6日前)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考核工作顺利进行,各二级单位应明确一名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员,扫描二维码(见下图)

加入“大型仪器开放共享考核评价工作群”,并报送《二级单位大型仪器设备分管负责人及管理员情况表》(附件4)《二级单位大型仪器管理与操作人员情况表》(附件5)。

(二)单位自查填报阶段(6月7日——6月21日)

1.机组自查(6月7日——6月14日)机组按照单台或成套的大型仪器设备划分。机组自查由机组负责人负责,主要包括:

(1)核查所负责大型仪器设备的现状,并对所负责大型仪器设备本年使用管理状况进行认真总结;

(2)依据考核要求,认真做好填报数据材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工作,如实、准确填报“东北林业大学单台套大型仪器开放共享考核评价表”(附件1);

(3)按时将自查结果上报学院考核工作小组。

2.学院核查(6月15日——6月21日)学院核查由学院考核工作小组负责,主要包括:

(1)对本学院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核实、审查、总结,并及时整改;

(2)对每台仪器设备各项数据,按要求进行逐台逐项核定评分;对本单位所有机组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并如实、准确填报“东北林业大学二级单位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工作考核评价表”(附件2)和东北林业大学单台套大型仪器开放共享情况学院自评排序表(附件3);

(3)按时将考核结果上报学校考核工作小组,对存在问题督促整改。

(三)学校核查阶段(6月22日——6月28日)

学校核查专家组按照《东北林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对各二级单位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材料审核、现场核查、综合评议做出整体考核评价,并进行结果统计和汇总分析。同时深入了解各单位大型仪器设备管理经验、特色,以及存在的痛点问题。

(四)总结提升阶段(适时)

学校公布考核评价结果,其结果的使用按照《东北林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执行。总结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工作情况,真实反映全校大型仪器设备现状,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为下一步工作提供可靠依据,不断提高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和开放共享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二级单位成立实验室与设备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要做好共享考核工作的领导、实施和协调工作;实验室与设备工作领导小组要明确一名学院领导负责考核工作,认真落实学校共享考核文件要求,精心组织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

(二)本次考核结果将作为学校对各单位的奖惩依据,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分工,保证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三)二级单位确保相关数据真实有效,支撑材料充分符合实际情况。不得瞒报虚报谎报。

(四)各单位应以本次考核为契机,积极做好核查整改工作,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努力提高本单位大型仪器设备管理水平。

(五)各二级单位务必于2022年6月21日下班前将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及表1-4报送实验室管理条件保障处,纸质版须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97066411@qq.com

六、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实验室管理处设备管理科。

联系人:刘广平

电话:82190091

办公室:综合办公楼606

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分析测试中心)

2022年6月7日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邮编:150040    版权所有: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分析测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