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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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近期及寒假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近期,学校相关领导和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随机抽查实验室时发现,高温高压设备运行的实验室无人值守;学生在实验室有饮食行为;危化品未按要求使用和管理;学生未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等违规现象和行为仍有存在,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现对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求如下:

1.12月9日前,各单位要组织对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细致地安全检查,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消除各类隐患,特别是重点隐患区域要确保安全,并做好检查整改记录。

2.没有实验任务的实验室,要彻底打扫清理实验室,并确保无安全隐患后张贴封条,一律不得私自进入。如果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学院主管领导申请,经同意、批准后方可进入,如私自进入出现问题按相关规定追责。

3.有实验任务的实验室,需报学院备案,并严格遵守以下要求:

(1)每天要有教师值班,负责监督进入实验室的师生是否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是否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不得将实验室交由学生(包括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独立开展实验,不得在实验室内饮食、住宿。

(2)实验教师或导师要对实验环境与实验项目进行风险评估,要根据实验内容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督促学生做好个人防护,风险评估和教育培训要有相关记录。实验室内至少两人同时在场才可开展实验,实验期间要有专人值守,不得随意离开。所有人员离开实验室前要做好“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四关(关好门窗、水、电、气)”工作。

(3)所有仪器设备(特别是特种设备)使用前要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不使用时应断电并保存于安全地点,不要放在公共区域;正在使用的气瓶(钢瓶)务必妥善放入气瓶柜或采取固定措施固定,以免碰撞或倾倒;不使用的气瓶或因实验需要使用完毕的气瓶,务必确保总阀被关闭,以防气体泄漏事故发生。

(4)易制毒、易制爆、易燃(如乙醇、石油醚、乙醚)等危险化学品,必须严格执行“五双”(双人保管、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领退、双人使用)制度。

(5)实验废弃物(尤其是废液)要按规定贴好标签置于安全区域,不得将有害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

4.实验室所有房间均须配有应急备用钥匙,专人保管、集中存放、统一管理、方便取用。

5.各实验室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保持镇定,确定发生事故类型,及时拨打相应的报警电话,并立即向学校保卫处和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等部门报告。

(1)应急措施注意事项:

致电求助时应说明:①事故地点;②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③你的姓名、位置及联系电话。

(2)发生紧急事故时,应按下列优先次序处置:①保护人身安全,即本人安全及他人安全;②保护公共财产;③保存学术资料。

(3)重要电话号码:

①火警电话:119;②匪警电话:110;③医疗急救:120。

(4)实验室安全事故,同时报以下部门:

①保卫处报警电话:82192110;

②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电话:82190708。

联系人:郭敏,李凯

联系电话:82190708,82191305

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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