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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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验气体供应商审核结果的通知

各学院:

气体钢瓶是高压易爆危险源,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实验室分散购买和使用实验气体管理,经学院和使用人推荐,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审核,以下三家供应商具备提供实验气体供应服务的资质,现予以公布。

1.哈尔滨黎明气体有限公司

2.哈尔滨卿华工业气体有限公司

3.哈尔滨市通达工业气体有限公司

根据《东北林业大学实验室气瓶安全管理办法》(东林校办〔2021〕7号)第四条规定:“各实验室原则上只能从学校公布的合格供应商处采购实验用气体,对于合格供应商无法供应的特殊气体,需填写《东北林业大学特殊气瓶采购登记表》(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资源下载),由学院审核、报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同意后,方能进行采购,同时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各学院要从源头上加强监管,严禁从无资质供应商处采购实验气体;拒绝接收外观颜色、字样和色环不符,检验钢印及标记不明或不在允许使用期内,安全附件、合格证和警示标志不全的气体钢瓶(详见《东北林业大学实验室气瓶安全管理办法》)。

《东北林业大学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办法》(东林校办〔2021〕13号)第十二条规定:“违规购买、租用、储存、使用压力容器、危险性气体钢瓶或其他特种设备的”属于一般安全事故,对于违规采购气瓶、气体者,学校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追究其责任。

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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