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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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提示

各学院:

为确保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平稳运行,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对实验室安全工作提示如下:

1.各单位于7月14日前组织有关人员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及问题整改工作,有效采取防范措施,消除各类隐患。严格摸排假期期间实验室开放情况,填写《假期期间实验室开放信息统计表》,于7月14日前通过OA发送至实验室技术安全科郭敏,联系电话:82190708。

2.假期没有工作任务的实验室,要在放假时将门窗锁好,并张贴封条,假期期间一律不得私自进入,如果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学院主管领导申请,经同意、批准后方可进入。

3.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每天都要有教师值班监督,负责安全工作,人员进出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不得将实验室交由学生(包括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独立开展实验,不得从事营利性以及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活动。

4.要对实验环境与实验项目进行风险评估,要根据实验内容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督促学生做好个人防护,风险评估和教育培训要有相关记录。实验室内至少两人同时在场才可开展实验,实验期间不得离开实验室。所有人员离开实验室前要做好“四防、四关”工作,四防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四关即关好门窗、水、电、气。

5.除不能断电的特殊仪器设备外,其他假期不使用的仪器设备要在安全检查后切断电源,消除安全隐患。压力容器及其他特种设备不使用时应断电并保存于安全地点,不要放在公共区域;正在使用的气瓶(钢瓶)务必妥善放入气瓶柜或采取固定措施固定,以免碰撞或倾倒;不使用的气瓶或因实验需要使用完毕的气瓶,务必确保总阀被关闭,以防气体泄漏事故发生。

6.易制毒、易制爆(如盐酸、硫酸、高锰酸钾)等危险化学品,必须严格执行“五双”(双人收发、双人记账、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双人使用)制度。

7.实验废弃物(废液应分类装入专用废液桶中,液面不超过容量的3/4)要按规定贴好标签置于安全区域,不得将有害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

8.实验室所有房间均须配有应急备用钥匙,应急备用钥匙需集中存放、统一管理,应急时方便取用。

9.各实验室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保持镇定,确定发生事故类型,及时拨打相应的报警电话,并立即向学校保卫处和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等部门报告。

(1)应急措施注意事项:

致电求助时应说明:①事故地点;②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③你的姓名、位置及联系电话。

(2)发生紧急事故时,应按下列优先次序处置:①保护人身安全,即本人安全及他人安全;②保护公共财产;③保存学术资料。

(3)重要电话号码:

①火警电话:119;②匪警电话:110;③医疗急救:120。

(4)实验室安全事故,同时报以下部门:

①保卫处报警电话:82192110;

②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电话:82190708。

附件:《假期期间实验室开放信息统计表》

联系人:郭敏,李凯

电话:82190708,82191305

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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