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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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汲取近期各地事故教训,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现就做好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求再次通知强调如下:

1.提高站位,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

各学院要切实扛起防范化解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实验室安全底线思维,提高对实验室安全风险的预见、应对和处置能力;落实各岗位的安全责任,督促各级责任人做好暑假期间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2.加大力度,排查实验室重要危险源的隐患

各学院要重点做好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特别是易制毒、易制爆及易燃化学品),气瓶,高温、高压、高转速设备等实验室重要危险源的不间断检查和巡查工作;如遇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相关责任人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并及时准确上报信息。

3.加强管理,规范实验人员的实验行为

进一步规范实验操作,严格排查违规实验操作,危险性实验时必须有两人在场,实验时不得脱岗。实验室每天都要有教师值班监督,不得将实验室交由学生(包括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独立开展实验,不得从事营利性以及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活动。

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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