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筑牢实验室安全防线,防范化解射线装置、放射性物品及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风险,保障师生人身及校园安全,现开展全校实验室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须落实主体责任,由主要负责人牵头,指定专人负责,对照排查内容逐项核查,确保排查全面、隐患明确、整改到位。
二、排查内容
1.排查射线装置。重点核查使用登记、台账建立、安全防护设施配备、警示标识设置、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应急预案及演练、日常使用与维护记录等情况,确保装置合规使用、妥善保管。
2.排查放射性实验物品。全面排查是否存在历史遗留放射性实验物品,发现后立即上报并按规定处置。
3.排查过期危险化学品。全面梳理教学、科研用危险化学品,重点排查过期、废弃、无主、标签脱落、性状异常的危险化学品;无使用价值的,于每周五危险废物处置时段转运处置。
三、排查要求
本次排查务必排查到位、不留死角、不漏一处,除常规实验用房外,务必对各实验楼宇闲置房间、地下室、阁楼、长期未开启库房、储物间、废弃设备间等隐蔽区域逐一开门核查,严防违规存放、遗忘等问题。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排查结束后,梳理存在问题,建立隐患问题台账及安全管理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于4月8日前将《排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纸件盖学院章后提交至实验室技术安全科。
附件:排查情况统计表
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