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6〕8号)要求,确保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就开展我校2026年度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以及教育部工作部署,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做到责任到岗到人,全面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切实做好实验室危险源管理,把各类风险隐患化解于萌芽状态,有效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确保实验室安全运行。
二、工作安排
(一)组织动员(5月6日-5月16日)
各学院根据学校反馈的第二轮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结果,召开专题工作会议,传达教育部及学校相关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分级分类复核工作,落实实验室安全工作部署,引导师生正确认识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与安全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提升安全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
(二)自查自纠(5月17日-5月24日)
1.全面开展全覆盖自查。各学院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附件1),对本单位各类实验室开展“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自查工作。重点聚焦重要危险源排查、实验项目风险评估、安全教育培训及准入管理、日常安全检查与整改落实、危险化学品及生物安全全周期管理等关键环节。同步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清理,重点规范处置以下三类化学品:
(1)闲置1年以上或无后续使用需求的危险化学品;
(2)超过有效期或生产日期满3年的危险化学品;
(3)标签缺失、信息不全或成分不明的化学品及试剂。
2.建立隐患闭环管理台账。各学院要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2)《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附件3),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往年未完成整改的隐患,同步更新整改进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隐患,制定可行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完成时限。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不予销账。
3.规范危险源清单报送。各实验室在分级分类复核基础上,参照《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附件4)填写《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附件5),报所在学院备案。各学院汇总后形成本学院的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清单台账(附件6)。
4.按时完成材料报送。各学院于2026年5月25日前将附件2、3、6电子版发送邮箱306238460@qq.com,纸质版附件2经实验室安全分管领导审核、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
(三)整改复查阶段(5月25日-5月31日)
学校根据各学院自查自纠情况组织现场复查,重点核查立行立改隐患整改成效、长期整改隐患的责任落实与方案制定情况,以及危险化学品专项清理完成情况。对未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或未制定可靠整改方案的实验室,责令立即停用,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使用。
(四)提交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6月1日-6月10日)
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汇总填报信息,形成我校《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高等学校I级(重大风险)、II(高风险)实验室信息备案表》,报送教育部。
(五)教育部现场调研(6月-10月)
教育部将组织专家抽取高校开展进校实地调研工作。各学院要按照责任体系、安全队伍、安全制度、安全培训、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分级分类、主要危险源风险清单、重要危险源(危险化学品、气瓶、特种设备等)九大方面依次整理成盒,建立清晰目录及编号。被抽查到的学院及实验室要积极配合现场核查,确保调研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近期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
5月正值春夏交替、毕业季实验集中开展的关键时期,安全风险叠加:天气湿热易导致电气设备受潮短路;毕业季学生实验任务密集、时间紧迫,易出现疲劳作业与侥幸心理;学期中段实验教学任务繁重,设备维保压力增大。各单位须紧盯重点时段、关键环节,坚决守牢实验室安全底线;强化换季设备巡检,重点排查电气线路、通风及防雷设施,落实防潮防漏电防控措施;科学统筹毕业季实验安排,合理调控高风险实验频次,严格落实教师现场指导和全过程监管责任,严禁学生独立开展高危实验。
联系人:郭敏
电 话:82190708
附件:
1.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
2. 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3. 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
4. 《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试行)》
5. 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实验室)
6. 学院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台账(学院)
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