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上午,教育部组织召开2023年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启动暨培训会,学校在综合楼11楼会议室设主会场,12个学院设分会场,副校长李顺龙出席主会场会议,各学院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实验中心(室)主任,校、院两级实验室安全督查员,实验教师,研究生导师,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相关人员等共337人参会。
会议开始前,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处长王玉龙要求各学院认真学习会议精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安全责任,强化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相关条目逐条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和整改工作。
会上,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副司长张国辉总结了过去一年已开展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并对2023年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进行了部署。教育部实验室安全专家、清华大学艾德生教授解读了《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和《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并对本年度检查重点进行详细说明。广东省教育厅和四川大学分享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经验。
学校正式启动春季学期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8号)要求,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能力,保障正常教学科研秩序,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生命安全。